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8日发布人: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浏览次数:

为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的问题,根据省人社厅最新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补申报”工作要求,现就继续教育学时补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时补申报年度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当年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要求,其中,2021年、2022年、2023年完成的学时,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2024年、2025年完成的学时,须在当年。

补申报起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补申报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点击“管理入口”,登录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账号进行“学时申报”。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环节审核(审验)后,补申报学时记入学时档案。

专业技术人员对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学时补申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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