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室负责人(人事代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文件精神,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室负责人(人事代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坚持“质量优先、内涵发展”的战略,按照“突出重点、办出特色、打造品牌”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特色专业建设工程和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现为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单位、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校占地面积712亩,在校生22000余人。学校设有水利工程系等10个教学系部,建有湖库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等8个省级科研平台。学校现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河南省"中原千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5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5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8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5人,全国水利系统首席技师1人。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招聘医务室负责人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劳动服务意识,具备高度的专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违反相关规定和道德原则,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医疗专业资质、上岗证或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

5.作风果敢,有多年医疗管理及临床经验,具有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合理安排和管理学校医务室人员、设备和资源,保证其正常运转;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能力,能够预测和评估可能面临的医疗风险,能够制定和执行相关的风险管理策略和计划,保障安全和稳定;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突能力,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化解和应对。有科室主任、护士长工作经历或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http://www.hwec.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31025日至31日。岗位代码为0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10278:003118: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资料发至邮箱(hnshxyzp@163.com)(非报名时间发送者为无效报名)。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最高学历或学位毕业学校,如:01+张三+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

3.报名时需提交资料:为方便报名材料的统计、分类、审核,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1)填写《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第一个高等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支撑材料。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载明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工作单位性质、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及服务截止时间、是否同意报考、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工作单位公章)。将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按序排列汇总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不能超过10M,发送至指定邮箱。

2)填写《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室负责人(人事代理)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2)。

3)单独发送本人照片:照片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姓名,以便制作准考证用。

4.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开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不符合要求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资料者,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2023112日至4日在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核者方可参加笔试(期间请自行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本人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第三方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2023114日考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岗位职业能力需要的知识和素质,面试方式以访谈、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分析研判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20231111日面试,考试整场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笔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名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等有关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未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审议,经学校研究决议通过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六、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据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待遇。聘用合同期内学校与聘用人员依据聘用合同维持和调整聘用关系,依据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的规定进行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6000/月(税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照人事代理人员管理,享受学校副科级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者,双方不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内聘用人员离职,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经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新的拟聘用人员。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5821289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5821086 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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