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现已开始,请拟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37号)精神,于2023102718:00前将本人签字的《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表》1份(附件2)交至人事处402房间刘萍老师,同时OA发送电子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学校将在个人申报、群众推荐、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候选人,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应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推荐。

高职院校可推荐教学管理人员1人,教学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共2人。各类别名额之间不得调剂。凡40岁(198311日后出生)以下并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人才,可不受分配指标限制,按行规定程序直接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不占分配指标的青年人选须在申报表中予以注明。


人事处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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