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职称评审推荐 硬指标考核量化结果(复核后)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办公室《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以及《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办法(试行)》(豫水职院〔2021153号)精神,定于2023125日—126日,对2023年职称评审推荐硬指标考核量化结果(复核后)于学校办公楼前张贴公示。

参评教师如仍有异议,请于126日下午1600前向校纪检监察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由校纪检监察处确认最终复核结果。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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