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职院〔2016〕51号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印发
《岗位晋级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经上级部门审批,我院岗位设置由原中专学校结构调整为高职(高专)院校结构。为适应岗位管理新变化,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豫办〔2010〕3号)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聘任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岗位晋级聘任办法(试行)》,经院教代会执委会审议通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现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岗位晋级聘任办法(试行)
2016年6月30日
附 件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岗位晋级聘任办法(试行)
一、管理岗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结果、管理人员的聘任结果、干部管理权限及空岗情况,依据相关文件、按相关程序据实聘任。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一)教师(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3年来年度考核合格且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职称评审规定标准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级的必要条件。
1.不同岗层(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满3年(正高、非教师系列不要求)是聘任高一层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
(1)具有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在当年职称结构比控制指标之内时,直接聘任。
(2)具有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数超过当年职称结构比控制指标时,按下列顺序聘任:
①按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时间,早取得者优先。
②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聘任时间,早聘任者优先。
③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时间,早取得者优先。
④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优秀次数,次数多者优先。
⑤有班主任工作或辅导员时间长者优先。
⑥按教龄长短,教龄长者优先。
2.同层专业技术职务的晋级
(1)拟晋级的专业技术人数在当年高一级岗级空岗控制指标之内时,直接聘任。
(2)拟晋级的专业技术人数超过当年高一级岗级空岗控制指标时,按下列顺序聘任:
①按现聘岗级的聘任时间,早聘任者优先。
②按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早转高校系列者优先。
③按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时间,早取得者优先。
④按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期内年度考核优秀次数,次数多者优先。
⑤有班主任工作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⑥按教龄长短,教龄长者优先。
(3)拟退休人员
两年内拟退休人员,聘任现岗级已满3年,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在当年同层专业技术职务高一岗级有空岗的情况下,可优先晋升一级。拟退休人数超过当年高一级岗级空岗控制指标时,按下列顺序聘任:
①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优先。
②按现聘岗级的聘任时间,早聘任者优先。
③按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早转高校系列者优先。
④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时间,早取得者优先。
⑤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优秀次数,次数多者优先。
⑥按教龄长短,教龄长者优先。
(二)非教师(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任现职以来从事并胜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业务技术工作、近3年来年度考核合格是非教师(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级的必要条件。
1.不同层(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1)具有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在当年学院设置的非教学系列岗位指标之内时,直接聘任。
(2)具有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超过当年学院设置的非教学系列岗位指标时,按下列顺序聘任:
①按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时间,早取得者优先。
②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聘任时间,早聘者优先。
③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时间,早取得者优先。
④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优秀次数,次数多者优先。
⑤按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业务技术工作年限的长短,工作年限长者优先。
2.同层专业技术职务的晋级
(1)拟晋级的专业技术人数在当年高一级非教师空岗控制指标之内时,直接聘任。
(2)拟晋级的专业技术人数超过当年高一级非教师空岗控制指标时,按下列顺序聘任:
①按现聘岗级的聘任时间,早聘任者优先。
②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聘任时间,早聘者优先。
③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时间,早取得者优先。
④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优秀次数,次数多者优先。
⑤按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业务技术工作年限的长短,工作年限长者优先。
(3)拟退休人员
两年内拟退休人员,聘任现岗级已满3年,现仍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业务技术工作,在同层专业技术职务高一级有非教师空岗的情况下,可优先晋升一级。拟退休人数超过当年高一级非教师岗空岗控制指标时,按下列顺序聘任:
①按现聘岗级的聘任时间,早聘任者优先。
②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时间,早取得者优先。
③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优秀次数,次数多者优先。
④按工龄长短,工龄长者优先。
(三)“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
“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聘任,按“非教师(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执行,聘任指标纳入当年学院设置的非教学系列岗位指标内。
三、工勤技能岗位
满足上级人社部门对工勤技能岗位晋级条件、从事并胜任本工种工作、近3年来年度考核合格是晋级的必要条件。
(一)岗位出现空岗时方可聘用。当同一岗位有多人符合聘用条件时,按下列顺序聘任:
1.按取得本工种岗位资格先后,早取得者优先。
2.按在本院聘用现岗位时间长短,聘用年限长者优先。
3.按在本院工作的工龄,工龄长者优先。
4.按在本院年度考核优秀次数,次数多者优先。
5.按在本院被评为院级以上先进个人(含各类)次数,次数多者优先。
6.按本人工龄长短,工龄长者优先。
(二)拟退休人员
两年内拟退休人员,聘任现岗级已满5年,现在本工种岗位工作,在高一级岗位有空岗的情况下,可优先晋升一级。拟退休人数超过当年高一级岗位空岗控制指标时,按上述第(一)条所列顺序聘任。
四、聘任程序
(一)按照部门职责,各分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学院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考核、向学院推荐拟聘人员。
(二)院长办公会对拟聘人员进行审定。
(三)拟推荐的人员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说明
有以下情形时,由学院根据情况再行具体研究提出聘任意见。
(一)本办法条款中,不能明确是否聘任,需采用其他“竞争上岗”形式。
(二)失职渎职、发生工作责任事故或其他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条例》行为者。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病、事假较长或其他违反劳动纪律者。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考核”现象者。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