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新入职教师“青蓝工程”活动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6日发布人: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积极发挥我校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新教师岗位适应、专业成长,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印发《“青蓝工程”活动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豫水职院〔2021〕86号)精神,请各院(部)认真审核本部门2024年新入职教师(签订了“师带徒”协议,且合同期满)“青蓝工程”验收资料并填写《2024-2025学年“师带徒”教师(辅导员)系列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于9月30日16:00前以院(部)为单位(不接受个人)将审核后的材料及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交至博学楼204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室,逾期未提交,材料将不再接收。

相关要求:

1.验收材料按照《“青蓝工程”活动实施办法(修订)》清单顺序整理并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粘贴目录。

2.《2024-2025学年“师带徒”教师(辅导员)系列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按规范进行填写,Excel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章老师。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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