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http://218.28.8.46/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以及《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印发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办法(试行)》(豫水职院〔2021〕153号)精神,定于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对2024年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硬指标考核量化结果于学校办公楼前张贴公示,公示期间由参评教师本人签字确认(花园路校区在行政楼402,航空港校区在集中办公区),过时不确认,视为参评教师自行放弃确认,认可量化结果。
参评教师如有异议,请于10月30日下午17:00前将个人签字后的复核申请表交花园路校区行政楼人事处402,电子版OA发送至人事处刘萍老师,教师本人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附:职称评审推荐硬指标考核量化结果复核申请表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