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533号)要求,现就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的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1.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在职教师遴选,遴选工作适当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倾斜。全省共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14人,其中包含思想政治理论领域优秀人才1-2名。
2.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
二、遴选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精神。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经历,因材施教,课堂教学灵活多样,教学研究能力强。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积极开展相关生产、技术和培训等社会服务,积极参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累计具有企业(单位)相关技术(或管理)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拥有至少一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每学年180学时;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或负责开发有高水平高职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高且成员业绩突出。
2.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申报推荐材料
申报人员参考《2024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按照《2024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附件2)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整理佐证材料。并于2024年9月2日5:30前交至人事处章昕老师,同时OA发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个人申报、专家评议的基础上遴选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2
附件:3-8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