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请各部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河南省教育学会单位和个人会员的函》(教教科函〔2023〕90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做好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推荐工作。并于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30前将《申请表》交至人事处章昕老师(同时OA发送电子版)。学校将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择优推荐。
人事处
2023年12月12日
上一条:关于2022年新入职教师“青蓝工程”活动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23年职称评审推荐 硬指标考核量化结果(复核后)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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