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540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0〕701号)以及《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对象: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19年度申请延期考核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材料提交:请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将《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附件1)、《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23年8月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nshszk@163.com(Word和PDF版本同时发送),
3.现场答辩:请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准备5分钟汇报材料(需用PPT),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