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新入职教师“青蓝工程”活动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积极发挥我院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新教师岗位适应、专业成长,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印发《“青蓝工程”活动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豫水职院〔2021〕86号)精神,请各系(部)审核本部门2021年新入职教师(签订了“师带徒”协议,且合同期满)“青蓝工程”验收资料并填写《2021-2022年“师带徒”教师/辅导员系列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于4月24日前交至人事处402章昕老师。

相关要求:

1.验收材料按照《“青蓝工程”活动实施办法(修订)》清单顺序整理并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粘贴目录。

2.《2021-2022年“师带徒”教师(辅导员)系列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系(部)公章,Excel电子版通过OA发送。

联系电话:65821289

人事处

2023年4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职教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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