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青蓝工程”活动实施办法》(豫水职院〔2015〕101号)、《专业带头人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豫水职院〔2019〕110 号)、《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豫水职院〔2013〕6号)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1、2019—2020年“师带徒”人员需按要求填写附件1《2019-2020年“师带徒”工作完成情况》,并按顺序整理材料,材料清单按附件2贴至档案袋封面(每人一个档案袋、且材料清单需与工作完成情况表内容一致),“师带徒”验收材料务必以系部为单位于12月9日上午12:00前交至人事处周雁蓉老师,《工作完成情况表》于12月9日上午10:00前以系部为单位OA发送人事处史达理老师。
2、2019年、2020年新增专业及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名单以系部为单位于12月8日下午17:00前 OA发送人事处史达理老师。
人事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