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精神,结合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做好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1.请申报认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认定材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认定范围及条件、需提交的材料请见附件。
2.此次申报认定工作需要提交的认定材料包括《高层次人才认定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一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纸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和申报层次所需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请申报者于2019年11月27日下午17:00前将材料交至人事处史达理老师,联系电话:0371-6582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