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印发
《工作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2.部门工作人员配置情况一览表
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工作人员应聘岗位申报表
2021年3月21日
附件1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工作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内涵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办学质量,保障学校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豫办〔2010〕3号)及《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科室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豫水职院党〔2020〕78号),结合学校目前办学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特制定此配套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学院活力为核心,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升教职工素质、推进学校事业发展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思想,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内涵发展。通过实施岗位管理和人员聘任制度,提高用人效益,逐步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劳优酬,具有激励与约束的人事管理机制,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撑,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科室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开展人员聘任工作。坚持按岗聘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规范管理、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各部门按已设置岗位数开展聘任,原则上不超额聘任。
三、组织机构
工作人员聘任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工作人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人员聘任各项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王立正 郑志宏
副组长:李连水
成 员:惠大众 黄功学 蒋彦成 张凌杰 张志淮
魏义军 赵广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分管人事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处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校纪委全程监督本次工作人员聘任工作。
四、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科室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除10名校领导外,学校设置管理工作岗260个,其中:中层干部90个,副科级干部岗111个,普通管理岗59个。本次进行的是普通管理岗工作人员的聘任工作。具体见附件2。
五、聘任条件
(一)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学校在职职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相关规定
(一)本次选任的范围为学校在编教职工及人事代理人员。特岗人员在原聘任岗位工作不满3年者,原则上保持原岗位不变;
(二)本次聘任工作实行双向选择和任期制,任期3年;
(三)已公布的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时,可暂时空缺;
(四)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从事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七、聘用程序
1.宣传动员(2021年3月22日)
公布部门一般工作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聘任工作。
2.应聘报名(2021年3月23-24日)
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应聘条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岗位申报表(附件3),交至拟应聘部门负责人处。每人可申报1-2个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8:00。
3.部门审核与聘任建议(2021年3月25日)
由部门负责人对申报本部门人员进行任职审核,对审核合格人员,按照本部门岗位情况和应聘人员的意向,根据工作需要,将日常了解及岗位匹配度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在征求主管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部门领导会议或党政联席会会议形式提出聘任意见,并将拟聘任人员建议名单纸质版报送至学校工作人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211室)。
4.确定聘任人员名单(2021年3月26-30日)
各部门聘任对象建议名单由人事处统一报学校工作人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各部门按人事处的要求完善岗位职责后,由人事处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八、未聘人员安置
未被聘任人员实行校内待岗,由学校安排临时性(试岗)工作,待岗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在待岗期内,可随时应聘上岗。
1.待岗期间,若能服从学校安排从事临时性工作,其绩效按基础性绩效计发。
2.在待岗期内应聘上岗者,其奖励性绩效按学校的最低标准发放,3个月期满经任职部门认可后,享受相应岗位的全绩效。
3.待岗期满仍未正式上岗且愿意从事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按省直最低工资标准计发,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停发一切工资福利,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工作人员聘用工作,是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要措施,对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我校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员聘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工作人员聘任工作,积极宣传动员,认真做好配合。广大教职工要积极参与,服从组织安排,确保聘任工作有序稳定进行。
(二)坚持原则,强化纪律。人员聘用工作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在实施工作中各部门一定要坚持原则,强化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在聘任岗位工作交接之前,要保持工作稳定,如因思想松懈、工作敷衍、执行不力,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予以追责问责。
(三)积极稳妥,稳步实施。贯彻积极、稳妥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意及时研究和解决人员聘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保证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四)公平公正,强化监督。聘任工作要坚持集体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校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全程参与本次聘任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
部门工作人员配置情况一览表
部门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中层人数 |
副科级及以 下人员数 |
党政管理 机构 |
1 |
党政办公室(统战部) |
1正3副 |
11 |
2 |
组织部(党校) |
1正1副 |
2 |
3 |
宣传部 (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 |
1正1副 |
2 |
4 |
纪检监察处(审计) |
1正1副 |
1 |
5 |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
1正3副 |
5 |
6 |
财务资产处(招标管理办公室) |
1正2副 |
12 |
7 |
教务处(项目办) |
1正3副 |
7 |
8 |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
1正2副 |
7 |
9 |
科研外事处(学报编辑部) |
1正1副 |
3 |
10 |
发展规划与教学督导处 |
1正1副 |
2 |
11 |
招生就业处 (校企合作办公室) |
1正2副 |
4 |
12 |
保卫处(武装部) |
1正 |
6 |
13 |
总务后勤处 |
1正2副 |
20 |
群团组织 机构 |
1 |
工会 |
1正1副 |
2 |
2 |
团委 |
1副 |
4 |
教学科研机构 |
1 |
水利工程系 |
2正2副 |
4 |
2 |
土木工程系 |
2正2副 |
5 |
3 |
机电工程系 |
2正2副 |
4 |
4 |
信息工程系 |
2正2副 |
4 |
5 |
环境工程系 |
2正2副 |
4 |
6 |
经济管理系 |
2正1副 |
5 |
7 |
航空港校区管委会 |
1正3副 |
4 |
8 |
漯河校区管委会 |
2正1副 |
2 |
9 |
信阳校区管委会 |
2正3副 |
5 |
10 |
基础教学部 |
1正1副 |
1 |
11 |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
1正1副 |
1 |
12 |
体育教学部 |
1正1副 |
2 |
13 |
艺术教学部 |
1正1副 |
1 |
14 |
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1正1副 |
3 |
15 |
创新创业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
1副 |
2 |
教学辅助机构 |
1 |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
1正1副 |
13 |
2 |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大数据管理中心) |
1正1副 |
9 |
3 |
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 |
1正1副 |
13 |
合 计 |
90 |
170 |
附件3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工作人员应聘岗位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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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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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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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学位)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现工作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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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级 /职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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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 |
|
任职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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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岗位1 |
|
申报岗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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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应符合《工作人员聘任工作方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2.以部门为单位报名,由部门负责人报送到学校工作人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211房间。联系人:唐娜歆。联系电话:65821289 3.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