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领导同志: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请符合条件并拟申报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者,于9月18日前将《评审简表》纸质表报至人事处。我院推荐名额1人。详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2015/08/28/1440745859435.html
人事处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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